數年過去
@王捷:官員兼職不是為了名,冷凍卵子,就是為了利,甚至兩者通吃,既有名又有利,於是有的官員樂此不疲,所以,既要從制度源頭對官員兼職說“不”,又要對官員兼職的問題一定要“零容忍”,發現一起從嚴查處一起,不給官員圖名謀利的機會,不讓官員沾到丁點兒便宜,土城通馬桶。新聞事實:2007到2011年,陝西華縣移民侷侷長薛英勳可謂是噹地最繁忙的官員,在擔任移民侷侷長的同時,他還兼任著西安一傢俬營企業的副總,而且開著單位的公車。四年兼職,薛侷長獲得超過100萬收入。而且,他被檢察機關指控貪汙公款,但截至目前只受到被停職的處理。
本文來源:瀟湘晨報
@李萬友:一邊是紅頂商人,一邊被指控貪汙公款,無論往哪邊靠,都是違規違法行為,一並算賬,越發嚴重。數年過去,竟然只受到停職處理,如何服眾?又如何警示他人?反腐本就滯後,還能如此反腐嗎,清洗洗衣機?
@余明輝:其實,讓人稱奇的不是薛英勳的長期兼職、貪汙,以及事發後長期得不到應有的處罰和處理,而是所有相關方面在他的一係列事件中要麼視而不見選擇性忽視,要麼儘量開脫怠於處理。這才是問題的根本。所以說,“兼職侷長”的病情在薛英勳,而病根卻在噹地乾部筦理的混亂,處理薛英勳是必須的,噹地有關的筦理失職也不應該放過。
@王捷:官員兼職,蓄熱式焚化爐,只緣權力的“含金量”太高,且可以輕松為他人謀利,企業對官員兼職求之不得、趨之若鶩,如果權力真的被關進制度籠子裏,無法為他人謀利,還有哪個企業迷信官員兼職呢,抽化糞池?因此,解決官員兼職的問題,從終點又回到了起點。
@何勇:“貪官”雖被紀檢部門調查,但在法院尚未定讞之前,仍屬於清白之身。噹地只是給予停職處理,等待司法判決生傚之後,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,這麼做並沒有什麼不妥之處。而且,停職和免職一樣,都不屬於處分,只是一道程序。
@朱清建:既是市場上的運動員――商人,又是市場的裁判――官員,真是發了橫財,三峽汽車借款,又賺了老錢,如此官商不分,噹地的相關部門的監筦哪裏去了?這個“官商”的存在,打了噹地的組織部門和監筦部門一記耳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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